解除已经超过一年,为什么没过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为何劳动者离职后一年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绩效工资,为何还能被受理?

解除已经超过一年,为什么没过仲裁时效?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13日,石某入职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22年6月24日,石某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作出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石某与公司均认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欠付2020年度及2021年1-5月份绩效工资共计45815.60元。

2023年9月22日,石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绩效工资。仲裁委不予受理后,石某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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