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与侵犯商业秘密罪之间的关系

当员工违反相关竞业限制条款,去了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甚至于自己开设、经营了与原单位有竞争业务的企业,是否要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与刑事惩处呢?

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与侵犯商业秘密罪之间的关系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更加注重对员工竞业限制的规范。就在前两周,我们的顾问单位给了两个地址,告知我们有两名应当履行竞业限制约定的员工正在上述地址工作,如果他们确实在这两处供职,那么说明这两名员工正常履行了竞业限制相关约定。结果我们前往第一处单位时,企业工作人员明确说没有这个人,前往第二家单位时,企业已经搬空,员工提供的地址早就人去楼空。虽然不知道我们的顾问单位下一步准备如何应对,但是不难推测出,这两名员工可能已经违反了相关竞业限制约定。

那么如果员工违反相关竞业限制条款,去了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甚至于自己开设、经营了与原单位有竞争业务的企业,是否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惩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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