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向单位发解除通知,能否直接劳动仲裁申请经济补偿?

在实务中,经常会出现劳动者没有向用人单位发出解除通知,而是直接以提起劳动仲裁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此时,劳动者的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未向单位发解除通知,能否直接劳动仲裁申请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对方发送解除通知,且在解除通知中要明确列明解除理由。

比如,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为由提出解除,并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就需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发出解除通知,且在解除通知中列明解除原因是用人单位存在第38条规定的情形,经济补偿才能得到支持。

在实务中,经常会出现劳动者没有向用人单位发出解除通知,而是直接以提起劳动仲裁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此时,劳动者的请求能得到支持吗?本文案例中,一二审法院的认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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