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流产假”新规对深圳无实质意义

《规定》这次专门明确的流产假期———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6周)产假。但这个规定对深圳女性来说,并无实质意义。

专家称“流产假”新规对深圳无实质意义

国务院日前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下称《规定》),将女性产假延长至14周,同时规定了流产假。深圳律协劳动与社保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廖翌宏认为,该法规并未对岗位留置等细节进行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仍有“暗箱操作”空间。而对于不满怀孕4个月流产的深圳女职工,产假其实“缩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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