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约定应注意的问题

笔者之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时,问过同行人事如何约定试用期,几乎无人知道试用期的法律规定,只知签一年劳动合同约定一个月的试用期,签三年就是三个月的试用期。所以本文将聊聊关于试用期单位应该要注意的问题。

谈谈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约定应注意的问题

一、正确理解法条的含义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段文字看似很好理解,但用人单位不一定能真正理解这段的意思以及如何约定试用期。作者曾经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时候,问过同行人事如何约定试用期,当时几乎无人知道试用期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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