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我国科技兴国、人才强国的发展背景下,企业信息化、科技化发展已逐渐成为主要趋势,企业重要经营信息、技术信息成为企业商业运作的核心,大多数企业会选择将该商业信息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并采取多种多样的保护措施,已保证核心内容不被泄露。
但即便如此,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仍频繁发生,而大多数案件的起因为“内患”,所谓“千防万防家贼难防”,公司的运转离不开“人事”,企业员工同时也成为商业秘密被侵害的主要原因之一,有时商业秘密的泄露有时会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企业采取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法律也赋予企业相应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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