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可以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吗?

生活中有的单位会聘请经验丰富的离退休人员“坐镇”指导,雇佣“超龄人员”从事安保、保洁等工作的情况也比比皆是。此时用人单位则面临一个问题,即超龄劳动者能否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吗?

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可以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吗?

近日,笔者到访各顾问单位时经常被问到“企业需要给退休返聘的老师们缴纳社保吗”“需要跟55岁以上的保洁阿姨签劳动合同吗?”等与“超龄人员”相关的用工问题。

确实,生活中不乏单位诚心聘请经验丰富的离退休人员“坐镇”指导,雇佣“超龄人员”从事安保、保洁等工作的情况也比比皆是。

笔者认为,分析上述问题,首先要明白:离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构成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对此问题予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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