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员工手册摆在前台显眼位置供查阅是否属于送达?

用人单位将《员工手册》摆公司前台显眼位置可供查阅,后以员工违反《员工手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员工主张《员工手册》并未送达告知,单位系违法解除能否得到不能举证证明已送达、告知劳动者,据此解除劳动关系违法。

将员工手册摆在前台显眼位置供查阅是否属于送达?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24日, 韩某与荟骏人力资源服务(天津)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以下简称荟骏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自2020年3月24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其中试用期6个月,从事成本管理工作。当日,韩某即被派遣到长春吉实亿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实亿来公司)工作。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案例实务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