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提前清算注销的,是否要向劳动者作出补偿?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那么用人单位提前清算注销的,是否要向劳动者作出补偿?没清算就注销会有哪些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提前清算注销的,是否要向劳动者作出补偿?

是N还是2N?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因此,用人单位主体存在是劳动合同履行的前提,若用人单位在营业期限内提前解散注销,其将直接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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