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内拒绝履行请假手续构成旷工的,单位能否解除?

医疗期指的是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那么当劳动者主张医疗期却未按照制度规定提交病假手续及证明,且拒绝到岗,用人单位能否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医疗期内拒绝履行请假手续构成旷工的,单位能否解除?

基本案情

李某于1998年6月1日入职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机车公司),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曾多次连病假。

2021年8月23日,因连续旷工五天,四方机车公司向李某发送《旷工情况通知书》,要求李某于8月24日到岗上班,否则将解除劳动合同。

2021年8月24日,李某以在外地看腰治病无法上班为由,回复公司无法到岗,随后通过快递向公司寄送病假证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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