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不缴纳社保,仍可主张经济补偿”将成为统一法律适用!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那么“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在裁判实践中是如何理解的呢?

“约定不缴纳社保,仍可主张经济补偿”将成为统一法律适用!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社会保险法》、《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因此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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