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垫付缴纳社保费,单位是否需要偿还?

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司法实践中存在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长时间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劳动者在垫付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单位是否需要偿还?

劳动者垫付缴纳社保费,单位是否需要偿还?

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司法实践中常常发现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长时间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劳动者在垫付缴纳社会保险费后,能否要求本单位返还?本文将一一为大家解析。

一、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第四条、第六十条和《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可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并由用人单位直接代扣代缴,不以劳动者的放弃缴纳与否免除用人单位的责任。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HR资讯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