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未依法缴纳社保费”?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不少劳动者会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费”为由提出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那么“未依法缴费”是如何界定的呢?

如何界定“未依法缴纳社保费”?

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为了惩戒用人单位不依法缴费行为,法律从不同角度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不但可以立即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利,还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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