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转发公司负面文章的员工合法吗?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转发对公司带有消极影响的文章,并同时进行负面评论,公司能否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开除转发公司负面文章的员工合法吗?

裁判要旨

本案中,薛某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仅转发对公司带有消极影响的文章,亦同时进行负面评论。薛某虽主张上述行为系其言论自由,但其身份更易使阅读者相信文章及评论的真实性,认为相关内容经过了内部知情人士的背书。故而,较之外部人士,薛某的上述行为对公司的商誉侵害程度更甚,公司依此径直作出解除行为,与其规章制度不悖,法院认定解除行为合法,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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