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要求经济补偿金,为何被驳回?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当岗位调整后,劳动者工资降低,为什么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理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被驳回?

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要求经济补偿金,为何被驳回?

裁判要旨

本院认为,纵观本案纠纷发展过程,调岗前,陈某与XX有限公司虽未就此达成一致。但2022年10月8日起陈某已按《调岗通知函》要求到岗提供了劳动,且超过一个月,应视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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