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倍工资的劳动纠纷审判规则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那么“双倍工资”的认定与起止时间、计算方法是什么?当涉及未签订书面合同、补签合同时,“双倍工资”又该如何计算?

关于双倍工资的劳动纠纷审判规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1、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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