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订立劳动合同,能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第二倍工资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如果劳动者冒用他人的信息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并支付二倍工资?

冒用他人身份订立劳动合同,能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第二倍工资吗?

2021年2月,方某经陈某介绍到A公司承揽的某物流园建设项目工地工作,上班时接受A公司员工陈某的管理。

2021年2月28日,方某冒用其儿子方来某的姓名与A公司订立简易劳动合同书,并提供其子方来某的银行卡接收工资。

2021年10月7日,方某在工作中被石头砸伤左眼,要求A公司帮其申请工伤认定,遭到A公司拒绝。方某遂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与A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A公司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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