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足额加班费而提出离职,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那么当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未获足额加班费而提出离职,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裁判要旨

用人单位存在未足额支付加班费情形,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21年5月25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王某入职公司从事保安服务工作,岗位职责为守护,合同期限自2021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24日,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资标准为每月2050元,公司于每月25日支付王某上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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