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责任承担主体是谁?

实践中,劳动者“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原因,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更可能是劳资双方之间无形的“默契”。那么,是谁的原因导致的未缴纳社保,会关系到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主体吗?还是说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责任承担主体是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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