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发布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工作指引

​23日,据报道,广东佛山日前印发《通知》,《通知》规定了补缴基数和比例。用人单位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应当以补缴时段对应期间职工本人工资申报缴费工资基数,按对应时段我市缴费比例和基数的规定计算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广东佛山:发布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工作指引

23日,据报道,广东佛山日前印发关于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工作指引的通知,《通知》规定了补缴基数和比例。用人单位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应当以补缴时段对应期间职工本人工资申报缴费工资基数,按对应时段我市缴费比例和基数的规定计算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因缺乏凭据而无法证明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签章确认补缴基数;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意见不一致的,职工的缴费工资暂按历年我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最低标准核定。

政策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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