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病假期间兼职,能否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中,诚实信用原则是劳动者应当恪守的社会公德。劳动者休病假期间从事其他兼职活动是否与劳动者的基本行为准则相悖?公司能否据此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休病假期间兼职,能否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裁判要旨

法院认为,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劳动关系中,诚实信用原则是劳动者应当恪守的社会公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尊重的体现,是双方依法建立和履行劳动关系的基石。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有悖相互尊重和信任,导致劳动合同失去继续履行的基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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