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未足额支付加班费主张经济补偿,法院为何未支持员工?

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差额未支付的情形,员工因此辞职要求经济补偿,但法院仍未支持员工,为何?本文就通过具体案例来探讨一下法院判罚的关键又是什么。

以未足额支付加班费主张经济补偿,法院为何未支持员工?

裁判要旨

虽然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差额未支付的情形,但双方对于劳动报酬的计算基数、方法理解不一致,非因用人单位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该情形尚不足以达到迫使劳动者提出离职的程度,不符合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条件。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案例实务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