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的几个重要问题

目前,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本文通过对《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详细解读,全面解答试用期问题。

关于试用期的几个重要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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