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11日,据报道,湖北省日前发布通知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3年4月30日到期后,实施期限继续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费率按1%执行,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

湖北: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11日,据报道,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3年4月30日到期后,实施期限继续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费率按1%执行,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

政策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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