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出台中央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8日,据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共同发出《中央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下称《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两部门:出台中央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8日,据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共同发出《中央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下称《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细则》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经人社部查证或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共同查证属实、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政策法规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