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执业管理办法

12日,据报道,广东省税务局日前发布公告,《公告》主要针对广州南沙片区和南沙新区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到南沙执业的执业对象、执业条件、办理程序、监管要求和便捷服务措施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规定。

广东:出台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执业管理办法

12日,据报道,广东省税务局日前发布《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南沙新区执业管理办法》的公告,《管理办法》主要针对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到南沙执业的执业对象、执业条件、办理程序、监管要求和便捷服务措施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规定。根据该办法,符合条件的香港注册税务师或特许税务师,澳门执业会计师或持有登录证会计师资格的港澳永久性居民,经执业登记后,既可在广州南沙投资设立税务师事务所,也可加入广州市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业务。执业登记在南沙区税务局办理,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南沙执业纳入税务部门统一管理。

政策原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南沙新区执业管理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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