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绩效奖金被扣辱主管发生矛盾冲突,公司解除合法吗?

实务中,解除劳动合同的基本逻辑为:劳动者存在过错行为,过错行为为规章制度所禁止,在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因绩效奖金被扣辱主管发生矛盾冲突,公司解除合法吗?

基本案情

2015年7月8日,朱某进入无锡托达康机床附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达康公司)工作,岗位是操作工。

托达康公司《员工手册》第45页46条规定:“破坏团结,聚众闹事,或捏造谎言、诬告他人、制造事端或挑起纠纷的。违规处理为解雇。”

2021年5月19日,朱某在托达康公司食堂吃午饭时,因其4月份绩效奖金被扣,对在其附近吃饭的生产部主管丁某进行辱骂,员工刘某某对其进行劝阻,朱某转对刘某某进行语言攻击,双方遂发生矛盾冲突扭打在一起,后经其他员工劝阻,才把他们双方分开。2021年5月20日,托达康公司向朱某送达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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