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明确约定期限及补偿金,竞业限制条款有效吗?

本案中,劳动者作为某机械公司多项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的主要研发人员,在工作期间接触、知悉的保密信息对该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具有重要的价值。

没有明确约定期限及补偿金,竞业限制条款有效吗?

基本案情

殷某于2013年3月入职某机械公司,从事三维模拟、机械测绘工作。2013年8月,殷某与该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约定:“鉴于乙方(殷某)在职期间,接触、知悉的保密信息对甲方(某机械公司)在商业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因此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以及从甲方离职后不实施与该项目相关的同业竞争行为,未经甲方同意不从事或参与与本协议相类似项目的任何活动”。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案例实务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