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就业,用工关系如何认定?

由于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所依据的法律规范不同,致使同案不同判现象频发。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劳动关系的认定是否受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书面用工协议的影响。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就业,用工关系如何认定?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用工关系的认定

——周某某诉某某医药用品厂劳动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法定退休年龄不应作为合同关系终止的年龄界限。对于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因社保缴费年限不足而选择继续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的现象,如果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用人单位支付其劳动报酬并为其代缴社会保险,则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双方虽签订劳务合同但因符合从属性标准仍应认定为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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