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法律工作中,我们常会遇到这样的咨询: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工作年限会连续计算?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签订次数会联系计算?对于这样两个问题,我们进行了如下的整理和总结。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工作年限会连续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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