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社保原因写错,单位要赔偿失业金待遇?

本案中,用人单位辞退了劳动者,向社保局递交的相关材料载明劳动者减少社保的原因为“辞职”,后用人单位虽到社保局将减少社保的原因更改为“辞退”,但因已超过更改时限,劳动者仍不能获得失业保险待遇。

减少社保原因写错,单位要赔偿失业金待遇?

案情回顾

原告小杨于2016年11月到某石化公司上班,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2019年7月,小杨因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工作事故,公司向小杨发出了暂停工作的停工通知。2019年8月4日,公司向小杨邮寄了关于小杨限期返回公司上班的通知,2019年8月20日,公司向小杨邮寄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辞退了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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