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倍工资争议,是所有劳动争议案件中最为常见的案由之一,说起来,法律规定的也很简单明了,不管你是不是学过法律,都能看懂: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是的,对于劳动合同,单位该签不签的就要赔钱嘛,但今天要说的是,赔钱的“钱”具体是多少?包括什么项目?很明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各人就有各人观点,这就造成我们这个行业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劳动法律师不出省/市,从而,也就造成那么些没办法不谈的“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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