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公司因强制解约被判违法
北京的刘先生在一家公司担任内勤岗位,因未在工位,被公司认定为脱岗旷工,结果被开除。他一气之下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记者从北京房山法院获悉,近日,该案已一审判决,经审理认定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判决公司支付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11.6万余元。
未在工位就被认定为旷工,员工一气之下将公司告上法庭
据了解,2019年1月刘先生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财务中心高级司库主管。2021年8月,刘先生被通知因未经批准旷工超过三日即刻强制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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