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据报道,北京医保局网站公布《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医院制剂报销目录>的通知》。
《通知》明确,将北京市34家定点医疗机构生产的757种医院制剂,纳入《医院制剂报销目录》,医院制剂实行支付标准管理,销售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发生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销售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发生费用基金不予支付。《医院制剂报销目录》所列的医院制剂属于乙类药品,报销比例参照甲类药品执行,纳入总额预算管理。《通知》还明确了八项相关要求。
政策原文如下: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医院制剂报销目录》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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