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绩效考核不合格,在符合以上规定的基础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履行相应的程序,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中,这个公司的管理人员应该说没有最基本的劳动法律知识,想当然的进行操作,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是必然的。
案例来源
案号:(2022)京01民终8041号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绩效考核不合格,在符合以上规定的基础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履行相应的程序,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中,这个公司的管理人员应该说没有最基本的劳动法律知识,想当然的进行操作,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是必然的。
案例来源
案号:(2022)京01民终8041号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或
成为VIP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