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员工以解除合同未协商为由主张赔偿金能获得支持吗?

公司解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可以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而不需支付赔偿金。

公司解散,员工以解除合同未协商为由主张赔偿金能获得支持吗?

裁判要旨

关于用人单位主张与员工合法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用人单位在作出公司解散股东会决议后,已将公司解散通知告知员工,员工已签字确认。用人单位在决定公司解散后主动进行了清算工作,并于次月办理了劳动合同终止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可以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而不需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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