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人民法院发布劳动争议示范判决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发布劳动争议示范判决,案例涉及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其制定的不合理、不合法管理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处罚、怀孕女职工劳动关系解除、劳动者承诺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等内容。

渝中区人民法院发布劳动争议示范判决

编者按

渝中法院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以劳动争议案件为切入点,探索健全群体案件示范诉讼机制。通过选取代表性案件,以裁判结果示范引导的方式,带动类案化解,实现“一案精审,多案共赢”。

案例一: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其制定的不合理、不合法管理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处罚

(2020)渝0103民初20280号

裁判要旨

用人单位依据经法定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虽系用人单位行使自主管理权的行为,但人民法院仍应对规章管理制度内容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用人单位的自主管理权不得滥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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