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预告辞职,公司安排其提前离职是否违法?

本案中,劳动者提出于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解除劳动合同,明确了预告期,用人单位针对劳动者的诉求,决定在不足30日的预告期内终结劳动关系,是正当行使权利,并无不当。

员工预告辞职,公司安排其提前离职是否违法?

裁判要旨

法律规定劳动者行使辞职权需履行提前30日预告期主要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利益而设置,其立法目的就是为了追求和实现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平衡。因此,可以认为“预告”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的一种权利诉求,相反对劳动者而言则体现为其应承担的一种义务。提前30日对用人单位而言是权利,自然用人单位可以采用“批准”等方式作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即允许劳动者不提前通知而辞职,或不足30日内终结劳动关系。本案中,王某提出于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解除劳动合同,明确了预告期,用人单位针对王某的诉求,决定在不足30日的预告期内终结劳动关系,是正当行使权利,并无不当。王某关于用人单位违背其书面申请,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并要求支付赔偿金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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