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行为无效!

本案中,劳动者的辞职权系形成权,送达用人单位即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收到辞职信后再发出单方解除通知系无效行为。

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行为无效!

案情简介

2017年1月24日,赵某入职广州同某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某酒店),工作岗位为客房服务员。2018年4月9日,赵某向同某酒店提交书面离职申请书,以“个人原因”为由提出辞职,同某酒店批准同意。2018年4月10日,赵某反悔,要求撤回离职申请,同某酒店做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赵某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双方就此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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