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仍然到岗,单位需要支付工资吗?

本案中,劳动者收到通知解除后仍去公司出勤并提供出勤照片,主张其仍到岗出勤,用人单位未能提出反证,被判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仍然到岗,单位需要支付工资吗?

基本案情

2017年4月17日,刘某入职阳光壹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无锡第二分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壹佰公司),岗位为人事管理。

2021年4月25日,阳光壹佰公司向刘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载明:“……现通知你:自收到本通知十日内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办理工作交接和解除劳动合同等手续。……”

后,刘某向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阳光壹佰公司支付2021年4月16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的拖欠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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