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29日,据报道,山东省日前印发《方案》,明确降低生育成本。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山东: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29日,据报道,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降低生育成本。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政策原文如下:

省委、省政府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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