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据报道,天津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关于2022年市属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增人增资有关事项的函》。
函件提出,要严格政策适用执行条件,以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作为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增人增资的条件。统筹考虑职工退休等减人因素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合理确定高校毕业生招聘人数规模和工资水平,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政策。
政策原文如下:
市人社局关于2022年市属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增人增资有关事项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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