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收益是否计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用人单位在授予劳动者限制性股票时并非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但由于劳动者在获得限制性股票时支付的对价低于股票市场价格,在股票解禁时,必然会为劳动者带来差价的收益,那么这部分可以以货币形式体现的收益,能否计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呢?

股权激励收益是否计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裁判要点

判断激励股权收益是否属于劳动报酬可以从激励股权的基础、对象、形式、股权利益实现条件等因素进行考察。案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与Y的个人绩效考核挂钩。由此可见,该限制性股票激励基于Y与O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产生,O公司根据Y的职务、工作性质及业绩考核等综合因素予以发放,是对Y劳动力价值的体现。Y获得案涉限制性股票是基于自身对O公司提供劳动而获得经济利益,而非出于投资增值目的而出资购买。因此,案涉限制性股票收益应属Y应获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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