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派遣员工签署的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力?

实务中,大部分法院倾向于认可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但基于竞业限制的特性,用工单位在与派遣人员签署竞业限制协议时也需要确保派遣人员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

与派遣员工签署的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力?

法条检索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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