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每月22日以后发放上月工资的合同条款是否无效?

本案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每月22日以后发放上月工资的合同条款是否违反了《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是否无效?

约定每月22日以后发放上月工资的合同条款是否无效?

案例索引:(2020)粤03民终19985号

案例要旨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1条、第12条关于工资支付时间的规定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不应当作为认定涉案劳动合同条款无效的法律依据,双方每月25日发放上月工资的约定合法有效。

——蒋某某与深圳市亦联广告制作有限公司、深圳市浩煌广告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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