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出辞职后又不想走了,还能反悔吗?

本案中,劳动者提交离职单后又反悔,要求撤销离职单,用人单位表示离职流程已经总部审批,离职无法更改。对此,辞职能否撤销?是否有撤销解除的期限限制?

员工提出辞职后又不想走了,还能反悔吗?

案情回顾

曾某某2015年1月12日开始到一家互联网电商公司工作,2018年双方续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从2018年4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

2019年6月26日,曾某某填写了公司制作的《离职申请表》,2019年6月27日,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审批栏签署同意。《离职申请表》载明:“姓名:曾某某,部门:库存,职务:员工,入职时间:2015年1月12日,填表时间:2019年6月26日,离职日期:2019年7月25日,离职类型:辞职,离职原因:家中有事(需要回去照顾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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