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印发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的实施细则

9日,据报道,深圳市商务局近日印发《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于8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实施细则》明确,经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可按照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档予以3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的奖励。

深圳:印发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的实施细则

9日,据报道,深圳市商务局近日印发了《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于8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实施细则》明确,经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可按照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档予以3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的奖励。

政策原文如下: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商务局关于

〈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商务规〔20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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