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主张违约金数额畸高,法院能否根据生活常理判断?

本案中,劳动者主张违约金数额畸高,人民法院根据生活常理、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内容等判断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是否过高。

劳动者主张违约金数额畸高,法院能否根据生活常理判断?

基本案情

2019年8月12日,齐某进入上海妃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妃鱼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2019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1日期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约定齐某从事时尚主播(二手奢侈品行业的带货主播)。同时,双方亦签订了《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争协议》。

2020年4月28日,齐某因“个人择业方向”向妃鱼公司提出离职。妃鱼公司在“离职申请书”上注明需要齐某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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