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的25种风险提示和31条防范措施

用人单位常因不重视、不关注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欠缺风险防范意识、证据意识,导致在劳动争议案中败诉率居高不下。为此,笔者特归纳一些常见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供参考。

劳动用工的25种风险提示和31条防范措施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后,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用人单位往往因不重视、不关注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欠缺风险防范意识、证据意识,导致在劳动争议案中败诉率居高不下。为此,笔者特归纳一些常见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供参考。

一、招工时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风险提示

招工是整个劳动关系的起点,潜在风险较多。如果用人单位发布招聘公告时不遵守就业服务的相关法律规定,不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而且还会对用人单位的形象造成不利影响。如果用人单位招聘公告中有不合法、不真实、不合理、不恰当之处,还可能给以后的用工及管理埋下祸根。若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将面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律风险;若用人单位招用了存在潜在疾病或职业病的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辞退的,用人单位不但不能较好地获得劳动力价值,相反还将面临要额外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职业病治疗费和工伤保险待遇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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