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据报道,福建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通知》明确,此次调整的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1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通知》还明确,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部分为退休人员每人按40元调整。
政策原文如下: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闽人社文〔2022〕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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